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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
服务范围:主要研究内容:1.研究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内涵和特征,分析交通现状条件,评估竞争力水平;2.研判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枢纽城市交通需求特征及要求;3.结合区位定位、产业布局以及交通基础等特征,提出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4.围绕枢纽体系布局、通道能力提升等方面,研究提出泰州市创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5.从规划、实施、资金等方面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研究落地实施;6.围绕泰州南站建设,打造站城融合、产城融合典范,研究提出u201c十五五u201d时期泰州高铁枢纽经济发展策略及下一步具体发展任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形成《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报告》工作大纲;
2.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形成《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报告》初步成果;
3.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形成《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报告》送审稿;
4.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形成《泰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研究报告》最终成果并通过评审。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叶财华、万茜、蒋春华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388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鼓楼南路303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莲花6号小区A幢8室
联系人:王工、万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万工
电话:052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1200-JWPG-C2025-000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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